●點交情形→詳如備註●
1‧據查封筆錄及債權人陳報內容所載,債務人母親在場稱本件拍賣標的現由債務人自行居住使用,並無出租或出借他人;無漏水、火災受損、地震受創等足以影響拍賣價格之情形。惟實際情形如何,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,拍定後依現況點交。
2‧另據建物謄本內容所載,本件標的現有一停車位(編號為202號),惟實際上車位使用權之有無,其種類(汽車或機車)、數量、所在地及現實占用情形,暨占有使用之法律關係等,應買人應查明自理,不得以此爭執,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,此部分拍定後不點交。
[謄本]:總坪數46.38坪<@25.6>[主建坪26.21坪,附屬坪2.58坪,停車坪7.80坪(建號:3629),公設坪9.79坪(建號:3622,3629)][RC造/住家用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