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,請投標人出價。
二、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:8,680,000元,以總價最高者得標。
三、保證金新台幣:1,736,000元。
四、 經參酌前案資料,第三人文OO主張就拍賣之土地前與債務人簽訂買賣契 約,並已付清價金,而認其為土地之所有權人。惟本件土地未辦理所有權 移轉登記,土地之登記名義人仍為債務人,依財產外觀認屬債務人之責任 財產,並進行查封、拍賣。如就所有權歸屬有爭執,仍以實體訴訟之判決 結果為準,請應買人注意。
五、本件土地使用分區為南崁地區都市計畫(102年12月18日)住宅區,請應買人 參考,如有相關使用限制,請逕向主管機關洽詢。又都市計畫如有變更, 仍以主管機關最新公告為準,請應買人自行查明。